各相关单位:
根据《集美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(集大教〔2017〕4号)及教务处《关于申报2017年度第二批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教务处对2017年度第二批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申报项目进行了审核,并组织专家评审,根据评审结果,决定对178个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予以立项,名单见附表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1.校级立项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,开始时间自通知立项之日起。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申报书的申报计划,抓紧开展项目研究,并在项目研究期限截止前提交结题验收材料。
2.各相关学院须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,并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,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。
3.如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研究的项目,项目负责人应在研究期限截止前一个月提交延迟结题申请。
4.项目经费卡号公布后,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结题验收期限截止后半年内完成财务报销工作。
5.研究期限截止后仍未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,将认定验收结果为不通过,并取消项目组所有成员的创新学分认定。
集美大学教务处
2018年1月18日
教务〔2018〕3号附件:集美大学2017年第二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一览表.pdf